关于发放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2005年下半年申请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请于2006年2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在北京教育考试院(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2月24日 法律专业(昌平考生除外)、 律师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心理学专业;
2月25日 汉语言文学专业、金融专业、广告学、法律专业(昌平考生);
地点: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
乘车路线:718路、367路、422路、727路等大钟寺下车向南;16路原线、921路等皂君庙下车向北。
届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领取。代领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被代领者有效证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领取。
往届各专业未领者随本次领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