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自2003年10月首次开考以来,已连续举办了三次考试,报考人数持续增长,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经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委员会的充分论证,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决定对本考试进行部分调整,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原各级别的考试名称:初级笔译、中级笔译、高级笔译、初级口译、中级口译和高级口译,分别更名为:三级笔译、二级笔译、一级笔译、三级口译、二级口译和一级口译。
二、口译和笔译的计分方式由原来的四档计分制即:A、B、C、D,更改为百分计分制,满分为100分,总分70分(含70分)以上且各部分得分率均在60%以上为合格。
三、以上调整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