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 1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06]4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06年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语种及地点
(一)2006年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两次考试的日期分别为2006年5月20、21日和11月11、12日。
(二)此项考试共设笔译和口译两种形式,其中,笔译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类别 | 考试科目 |
5月20日 11月11日 (星期六) | 上午 | 10:30—11:3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14:30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13:10—14:00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5月21日 11月12日 (星期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四)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设英语和日语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一个语种。考试地点设在南京,具体地址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
应考人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二)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应考人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
(三)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2个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参加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的考生,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二)笔译考试报名组织
自2006年起,笔译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址:http://www.jsggy.com。报名时间:上半年(5月份)考试报名从3月15日起,至 4月5日截止,下半年(11月份)考试的报名起止时间则为9月1日—9月24日。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6499,83227520。
4月24日(下半年考试10月10日)起,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口译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注册后现场缴费的报名方式,注册网址:中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现场缴费地点设在东南大学,具体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五五楼3楼外语系。联系电话:025—83792254,83791474。
(四)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积极做好该项考试本地区范围内的宣传发动工作。
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中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网址: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3个月后,考生可联系领取证书。地点: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